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合同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未经担保人同意变更主合同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未经担保人同意签订的担保合同应无效。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未经担保人同意签订的担保合同应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