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音频>> 存疑不起诉案件如何处理
存疑不起诉的,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当事人。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第一百七十九条,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