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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时间计算
2021-06-05 刑事辩护 收听量: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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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期间一般以时、日、月计算,以日为例,开始的日不在期间内,从开始日的第二日开始计算期间,路途上的期间不在期间内,因此以邮递方式交上诉状等文件的,在期满前交付给邮递不视为过期。

犯罪嫌疑人的刑期内有法定节假日的,也算做刑期,不因此延长刑事期间。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张斌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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