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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防范对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2021-05-25 婚姻家庭 阅读量: 280

防范对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方法:

(一)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二)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

(三)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虚假债权人大多编造的理由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

(四)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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