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音频>> 诈骗罪是什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1)诈骗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
(2)诈骗财物价值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3)诈骗财物价值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财物价值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