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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的行为构成重婚罪
2021-04-26 婚姻家庭 阅读量: 385

下列行为构成重婚罪: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

4、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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