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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没有经过监护人的同意可以偷偷带走孩子么
2021-04-25 婚姻家庭 阅读量: 1478

离婚后一方没有经过监护人的同意是不可以偷偷带走孩子的,关于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应当由当事人协议确定,一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另一方可以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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