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音频>>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怎样确定
(1)一般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保险、票据、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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