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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别人已有的外观专利注册商标应如何处理
2021-02-20 行业交流 收听量: 295
00:00 74″

商标专用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分别受《商标法》和《专利法》的保护。

这些权利的取得,应当遵守《民法典》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侵害他人的在先权利。

注册商标侵犯了他人在先取得的外观设计专用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取得侵犯了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的,商标专用权人可以通过专利局或者专利复审委员会,依照撤销专利或宣布专利无效的法律程序取消专利权。应当保护在先权利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梁殿武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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