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劳动工伤律师普法音频>>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伤不能从事单位安排工作的需要补偿吗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伤不能从事单位安排工作,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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