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音频>> 诉讼代理人如何解释
诉讼代理人是指依照代理权,以当事人名义代为实施或接受诉讼行为,从而维护该当事人利益的诉讼参与人,诉讼代理人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权限,称为诉讼代理权,诉讼代理人具有如下特征:
(1)诉讼代理人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2)诉讼代理人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
(3)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4)不承担因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
(5)诉讼代理人在同一案件中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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