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债权债务律师普法音频>> 借款纠纷原告举证需要注意什么呢
注意下列问题:
1、债权人应提供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2、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应先提供有关部门关于下落不明的证明,并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3、要求利息的要提供关于支付利息的约定证明。
4、有担保人的提供担保人的信息。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
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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