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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2020-12-12 征地拆迁 收听量: 492
00:00 77″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为: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三)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为: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 的产权证明;

(四)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罗书苹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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