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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离婚登记申请多久可以撤回

离婚登记申请多久可以撤回
2020-12-08 婚姻家庭 收听量: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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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向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并签署离婚协议书,然后在为期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内,只要一方不想离婚,都可以从婚姻登记处撤回离婚申请,离婚程序将在撤回后结束。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徐军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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