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泰州市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房产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单位集资房交易条件有哪些

单位集资房交易条件有哪些
2020-12-03 房产纠纷 收听量: 364
00:00 74″

单位集资房满足必要条件的可以买卖:职工是否拥有完整独立的产权,同时还要了解单位有无特别限制的条款,有些还需要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的许可。

1、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补交土地出让金以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如果职工只是部分出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不动产权证就是是部分产权,另一部分产权属于单位。

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不动产权证,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单位的同意,并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法律依据】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

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韩俊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8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