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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盖房新政策
2019-04-24 房产纠纷 阅读量: 23905

(1) 建房选址规范:随着“土地改革”工作的开展,国家对农村土地正在进行清理整治和规范使用,尤其是在“统一规划建房”政策提出之后;

各地农村都纷纷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了合理有效的划分,而农民朋友在建房过程中,一定要选址在当地的建房区域之内,不得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修建房屋,否则将不能够修建房屋。

(2) 遵循建房审批流程:在农村的建房过程中,国家明确提出农民建房要满足“先审批后建房”的原则,也就是说无论是已经拥有宅基地;

还是未拥有宅基地的农民都需要经过建房审批,经过相关部门同意之后,才能够进行房屋的修建,否则将属于违规违法建房,而对于未经审批的违规违法建房,将会进行拆除、罚款等处理。

(3) 遵循宅基地面积规定:国家对于农村建房的占地面积(即宅基地面积)也有着严格的规定,在之前的建房过程中许多农民朋友都存在超占、多占宅基地等行为,而随着宅基地确权登记之后;

国家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提出“一户一宅”原则,即一户只能够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面积必须要在当地规定的标准之内,如果存在一户多宅或者宅基地面积超标等行为也将不能够建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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