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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建筑工程律师普法音频>> 临时建筑的使用年限

临时建筑的使用年限
2020-11-04 建筑工程 收听量: 12679
00:00 35″

临时建筑建设前也须经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批准,规定使用期限一般不超出二年。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而不拆除的。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孙忠民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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