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退休后户口可以迁回农村吗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迁回农村的: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本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在农村,并且本人或者父母的户口本内,无其他子女等),并且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
2、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户籍的”非农业“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当地挂靠(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1、父母仍是农村户口:如果父母还是居住在农村,只要有一方是农村户口的,子女可以将户口迁回。
但是子女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未婚且无固定工作。未满18岁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将迁回;满18岁则需提供想干证明资料,如无业证明、未婚证明等。
2、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是城镇户口,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者:一对夫妻,如果仅有一方是城镇户口,并且另外一方的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的可以申请户口回迁。
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个人的无业证明和结婚证明。
3、虽然户口迁出,但实际生活在农村:这类人自己或者直系亲属在农村有房屋,有承包地,他们实际上长期在农村生活。
虽然户口已经不在农村,但是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承包地使用证明后,可以将户口回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