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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离婚时另一方是否应给付生活困难帮助费
离婚时一时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另一方应当予以帮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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