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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是什么赔偿主体是如何规定的
2020-10-11 医疗纠纷 收听量: 253
00:00 56″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陪护费;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赔偿主体:国家医疗单位和私立医院所致的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是医疗单位,即医院。而不是具体的经治医生,受害人不能以医院的经治医生为被告起诉,而应以医院为被告。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孟凡娜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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