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婚前按揭商品房共同还贷离婚后如何分割
1、若该商品房属于支付首付款一方,则分割是应该先进行协商,协议不成的,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若该商品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均等分割,分割达不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将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将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按个自己对房屋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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