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热门城市ABCDEFGHJKLMNPQRSTWXYZ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债权债务律师普法音频>> 分居期间一方举债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分居期间一方举债,用于家庭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黄腾升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北京市盈科(惠州)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466人 粉丝人数:5242人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