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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需要做亲子鉴定
2020-07-31 婚姻家庭 收听量: 2052
00:00 65″

在司法实践中,需要进行司法亲子鉴定的情形主要有:

1、遗产继承纠纷要确定是否亲生关系;

2、强奸犯的认定;

3、认领被拐卖儿童;

4、未婚先育落户,超生落户、无法提供出生证明;

5、遇难者(空难、海啸等)身份无法辨认;

6、抚养权纠纷。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

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人民法院依据司法程序,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作出的亲子鉴定报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董晓丹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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