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建筑工程律师普法音频>> 开发商有验房单就可不负房屋质量的责任吗
开发商对验收单上已经验收的情形不承担责任,但验房单不能免除卖房人对于验房单所述以外之房屋瑕疵的质量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建筑法》第八十条规定,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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