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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人处分知识产权有什么限制
2020-07-09 行业交流 收听量: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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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人处分知识产权的限制依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孙文龙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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