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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补充协议”效力是怎样的
2020-07-03 建筑工程 收听量: 326
00:00 42″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通容过招投标签订的,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补充协议,否则是无效的。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程琳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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