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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能够拒绝录用曾经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但已被治愈的人员吗
2020-06-28 疫情相关 收听量: 331
00:00 48″

单位不可以拒绝录用曾经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但已被治愈的人员。

【法律依据】《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孟凡娜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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