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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行为如何认定
2020-06-23 刑事辩护 收听量: 13890
00:00 76″

性骚扰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2、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3、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孙宝刚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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