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热门城市ABCDEFGHJKLMNPQRSTWXYZ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我国的反间谍工作主管机关是
我国的反间谍工作主管机关是国家安全机关。
【法律依据】
《反间谍法》第三条,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
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
山东方辰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372人 粉丝人数:1681人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