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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给付彩礼是否需返还
2020-06-17 婚姻家庭 阅读量: 419

婚姻中给付彩礼如果有以下情况男方可以请求女方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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