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结婚证怎么补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地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办夫妻关系证明,并填写申请证书。
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状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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