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女方再婚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
女方再婚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协议不成的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