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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群、朋友圈、QQ 群、互联网故意编造或者传播关于疫情的虚假信息,如何定罪处罚
2020-03-31 疫情相关 收听量: 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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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群、朋友圈、QQ 群、互联网故意编造或者传播关于疫情的虚假信息的定罪处罚是编造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有关的虚假信息;

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虚假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触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判刑七年。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

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杨耕田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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