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行业交流律师普法音频>> 孤儿无监护人如何办理身份证件
孤儿无监护人由居民委员(村委)干部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二条,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
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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