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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优惠计算方式惹争议,购房定金是否应当返还
2020-03-25 房产纠纷 阅读量: 398

购房优惠计算方式惹争议,购房定金应当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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