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唐山市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法定继承的放弃条件

法定继承的放弃条件
2020-03-17 婚姻家庭 收听量: 462
00:00 42″

1、必须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

2、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

4、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李佳丽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9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