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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分别是多少
2018-12-13 房产纠纷 收听量: 4489
00:00 74″

通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每一块土地的实际使用年限,在最高年限内,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商定。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

合同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姜红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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