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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合同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要约失效的四大情形内容
《合同法》
第二十条【要约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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