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红桥区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对象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对象是
2020-01-11 法律顾问 阅读量: 4497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对象为下述三类:

1、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

2、消费者使用商品时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

3、消费者接受服务进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09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