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双方离婚后一方无法探视子女该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争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处于某种原因,不允许另一方见孩子,出现这种情况;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时,或一方拒绝另外一方探视孩子时,另一方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决后,一方仍不履行判决内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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