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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2019-12-20 婚姻家庭 收听量: 495
00:00 62″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16条已经明确规定了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情形;

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安业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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