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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相对抗辩权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2019-12-02 行业交流 收听量: 330
00:00 38″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行使抗辩权:

1、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

2、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3、票据债权已消灭。

《票据法》第十三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安文强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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