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焦作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重庆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合川区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重庆-合川区房产纠纷1个月前

我是租客,合同上约定租一年的合同,押一付三但是因为部分原因,目前住了两个月 打算三个月到期的时候毁约不再继续租,合同上显示的是,关于押金,如果未租满一年为期,房东将有权不归还押金,还有关于毁约,合同上写的是若租客提前退租,要付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综上 ,我们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我们不再继续租下去,房东要求我们在本月20号也就是提前半个月搬出房子,并要求不退换押金的前提下,要多补一个月的违约金。我想问一下,押金是否能直接代替违约金,我们是否真的需要除了押金外,多给房东一个月的违约金并在付了三个月房租的前提下,提前半个月搬离。

1位律师回复

蒋艾岚律师 重庆-渝北区  重庆华派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2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