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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于2020年1月21日左右爆发,CPA方向班的寒假集训于2021年12月11日确定进行,此时疫情已发生且未平复。后以疫情原因取消。导致本不该参加此次集训的范某在王某与潘某的劝说和引诱下参加并签署了相关确认书,造成了607元的退票手续费的损失。这笔损失应由范某承担吗?
谢林良律师 贵州-毕节 贵州山一(金沙)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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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来强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共党员,服务过多家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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