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和田地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新疆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石河子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新疆-石河子劳动工伤1个月前

我被总公司人力资源部2014年3月1号调到其下属一个子公司,当时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时间长达9个月,到2015年一月一日签了一个五年期限劳动合同,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到期前一个月公司让我在续签页上签字表示同意续签劳动合同,过了三个月又通知我单位不续签了,同意支付经济补偿,单位在官司中说我只与其有五年的劳动合同关系,不承认我2014年已经入职的事实,我已经调取了2014年的工资发放证明是该公司发的,这个能不能说明我与该单位存在一个9个月的事实劳动关系,而后再签五年期限劳动合同,算不算是签了两次劳动合同,已经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1位律师回复

马新军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新疆衔锦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2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