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综合法律咨询 > 江苏综合法律咨询 > 淮安综合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据金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鉴定委托书:2021年02月14日08时20分许,季丰扬驾驶载着季丰明的苏H385Q3小型普通客车(以下简称甲车)由南向北行驶至金湖县金北街道203县道与205县道交叉路口时,与由东向西汪龙驾驶的苏H1813P小型轿车(以下简称乙车)相撞,致季丰扬、季丰明受伤,车辆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我方是乙车,根据交通法,理应让右原则,让我方先行通过,现在交通队还没有下责任书,因为对方因未系安全带致使车上两人甩出车外,有一人受伤较重,至今还未出院。想咨询一下,这样的情况如果需要打官司,我们有希望吗,以后要打官司及要提供哪些材料或证据
刘培辰律师 江苏-无锡 江苏神阚(宜兴)律师事务所
拥有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了解各种法律文书的书写。具有
帮助人数:35人 粉丝人数:398人
专职企业法务,擅长诉讼程序。民商事,行政及刑事等程序。法律维
帮助人数:1446人 粉丝人数:2204人
法律硕士,黑龙江鼎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业代理合同纠纷,建
帮助人数:1070人 粉丝人数:2118人
张玲玲,黑龙江典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民进会员,毕业于北京大学
帮助人数:507人 粉丝人数:4941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