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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债权债务1个月前

律师您好!
2017年4月我公司阿里网站遇到职业打假人,他买了近2万化妆品,正好这个产品因为政策调整许可证晚了几个月下来,所以没有正规进口中文标签,被职业打假人抓住后不停威胁敲诈要求给他12万,我拒绝后,之后开始走法律途径,2次审判后,都是我方胜诉,2018年第二次中院判打假人退货,我们退款。但是打假人到了2019年才去退货,退的货2017年11月就早已经过期,其实早期还在有效内就一直要求退货,他们都不退,他们举报到工商局后,工商局也要求他们退货,他们也不退。目前2021年了,现在又要求退货退款,我可以不退款吗?

一审裁判日期:2018-01-29
二审裁判日期:2018-05-10
目前又查到2021年1月11日再次立案要执行,都已经过了2年了,这中间没有申请过怎么突然又要强制执行?这也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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