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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綦江区劳动工伤1个月前

¥9.90

老师,在吗?咨询一个事,方便的时候回复一下哈。
现在我公司启动管理人员安置工作,安置意愿渠道有:
1.公司安置;
2..市属国企交流;
3..区属国企转岗安置;
4..参照退休计算待遇安置;
5..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自主择业。
管理人员之前填了安置意愿选择表,每个人最多选上面其中两项。我和很多人一样都选了第2项和第5项。现在市属国企的岗位出来了,我是第一天(3月7日)报了岗位给劳工部门。可我现在得到信息,财务人员不准走,之前填了岗位的有可能被公司卡了,现在财务人员不许填报岗位,公司领导不准我们财务人员选市属国企岗位,也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留下,但工资多少又不明确。如果要走就没有经济补偿。大家都担心留下上了班拿不到钱,因为整个重庆能源集团现金流出了问题,负债七百多亿,前段时间在网上还上了今日头条。公司这种不让我们自由选择的行为属不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我该怎么办呢?

4位律师回复

葛万超律师 重庆-江北区  重庆瀚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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