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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劳动工伤1个月前

您好,我11岁的孩子开车门碰倒一个
60岁的女士,交警队事故处理科的责任认定我们全责,认定书上是轻微伤,
医院诊断结果是轻微骨折,住院40天,一直是我们护理,费用全部我们出。由于对方要求的有点苛刻,我们就说出院以后你们该怎么样怎么样,费用该我们承担的我们一分不少的补给他,就再没管过,20年7月发生的事,今天事故科打电话让去签字,说对方要出做伤残鉴定,请问这个字我们有必要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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