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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的老岳父今年已经84岁 于2018年4月11早晨6时许骑行一辆人力三轮车去公园进行晨练的路上 被已经一辆京户 冀(河北)牌照的家用轿车碰撞所伤 (经过交警认定为机动车一方全责 并出具了事故认定书) 责任方在事故认定后把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至今 送往医院之时 责任者按医院规定一次性交了两万元押金 500元饭费 并且为我们伤者从医院聘请了一名护工至今 对比我们感到很满意 我想向您咨询一下 我老岳父出院后 我们是否可以向责任者提出事后的营养费事宜 事如今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合情合理
刘安艺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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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医学硕士,具有多年医疗纠纷、民商事合同及侵权责任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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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艳梅律师,是沈阳律协公司及投资并购委员会成员,亚洲风险与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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